游泳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考试方法:
1.考生须在自由泳(50米、米、米、米、米、米),仰泳(50米、米、米),蛙泳(50米、米、米),蝶泳(50米、米、米)和混合泳(米、米)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。
2.考试采用一次性决赛,使用电动计时或手计时计取成绩,参照评分标准换算成得分。使用手计时,每道须由三名计时员计取成绩,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相同值为最终成绩。
3.所有项目均按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。执行此标准池长要求为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50米池,误差范围为+0.03米,-0.00米。安装自动计时装置触板后,误差不得超出此范围。
(二)评分标准:见表13-1?表13-6。
公开水域游泳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考试方法:
1.考生须在50米、米、米、米、米、米自由泳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。
2.考试采用一次性决赛,使用电动计时或手计时计取成绩,参照评分标准换算成得分。使用手计时,每道须由三名计时员计取成绩,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相同值为最终成绩。
3.所有项目均按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。执行此标准池长要求为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50米池(25米池无效),误差范围为+0.03米,-0.00米。安装自动计时装置触板后,误差不得超出此范围。
(二)评分标准:见表54-1?表54-2。
表54-1男子自由泳评分表
表54-2女子自由泳评分表
跳水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专项技术与实战能力
(一)考试方法:考生在一米跳板分别完成B(向内翻腾半周屈体,难度系数1.5,必须采用立定起跳方式)、B(向前翻腾一周半屈体,难度系数1.7,必须采用走板起跳方式)和A(反身翻腾半周直体,难度系数1.8,必须采用走板起跳方式
在五米台分别完成C(反身翻腾半周抱膝,难度系数1.6,必须采用立定起跳方式)、B(向前翻腾一周半屈体,难度系数1.7,必须采用立定或跑台起跳方式)和B(臂力向前翻腾一周,难度系数1.7,必须采用臂力起跳方式)。每人测试1次,动作的姿态要求必须按国际跳水规则完成。
(二)评分标准:考评员参照国际跳水规则,独立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。采用10分制评分,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。
水球
非守门员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专项素质
1.往返游
(1)考试方法:在游泳池内拉两条相距5米的泳道线,考生头部贴住一侧的水线,听到出发哨音时,即可出发,进行往返游的测试,每次均以头部触碰水线为准,往返3次,在到达终点时运动员的头部触水线停表。每人测试1次,泳姿不限。要求转身时,不能蹬拉或借助水线用力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1。
2.负重踩水
(1)考试方法:考生在水中双手持杠铃片(男子15公斤、女子10公斤)。每人测试1次。要求考生手持杠铃片,必须在胸前,头部不能没入水中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1。
(二)专项技术
1.25米运球
(1)考试方法:考生在水中一手持球,另一手拉住池壁。当听到出发哨音时,蹬离池边出发运球,到达终点时必须用手持球触壁。每人测试1次。要求运球时,水球必须控制在头前方一米的范围内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1。
2.掷远
(1)考试方法:如图16-1所示,在出发台一端5米处,设一标志线,为起点,考试在50米长、2.5米宽的泳道内进行。考生在起点处原地踩水,单手进行掷远测试。每人可掷远3次,以最佳一次记成绩。掷远的测量是以水球掷远的起点到水球入水的落点为准。要求投掷出的水球必须落入该泳道线内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1。
(三)实战能力
比赛
1.考试方法:根据考生人数,将考生分为两队进行比赛。
2.评分标准: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(表16-2),独立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、战术意识、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采用10分制立评分,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。
守门员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专项素质
1.15米快速游
(1)考试方法:考生位于距池端15米,听到出发哨音后出发,迅速向池端游进,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池端即停表。每人测试1次,泳姿不限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3。
2.负重踩水
(1)考试方法:考生在水中双手持杠铃片(男子15公斤、女子10公斤)。每人测试1次,秒表计时,精确到1秒。要求考生手持杠铃片,必须在胸前,头部不能没入水中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4。
(二)专项技术
1.掷远
(1)考试方法:如图16-2所示,在出发台一端5米处,设一个标志线,为起点,考试在50米长、2.5米宽的泳道内进行。考生在起点处原地踩水,单手进行掷远测试。每人可掷远3次,以最佳一次记成绩。掷远的测量是以水球掷远的起点到水球入水的落点为准。
要求:投掷出的水球必须落入该泳道线内,否则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见表16-5。
2.水中跃起
(1)考试方法:考生在门梁下方,听到考评员口令后,开始启动,连续的向球门左右方向交替跃起10次。由球门中间各向左右两边量出1米的距离,在起跳向两边跃出时,手必须触碰到指定的位置。要求考生要从左(或右)边跃到规定的距离后,再跃右(或左)边,否则被视为违例。
(2)评分标准:考评员参照水中跃起评分细则(表16-6),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,跃起的连续性,伸展度,时间的快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采用10分制立评分,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。
(三)实战能力
比赛
1.考试方法:根据考生人数,将考生分在队伍中。
2.评分标准: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(表16-7),对考生技术运用的合理性、战术意识、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采用10分制评分,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。
花样游泳
一、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
二、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身体形态
1.身高
(1)考试方法:用身高测定器测定身高。
(2)评分标准:4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身高在厘米~厘米之间不扣分,每低于或超出1厘米减0.3分。
2.腿形
(1)考试方法:目测。腿形要直,要有脚背、脚尖。
(2)评分标准:4分起评。实行减分制。X型或O型腿者视情况减0.2~0.4分,脚背脚尖不佳者适当减0.1~0.3分。
3.形象
(1)考试方法:目测。要求五官端正清秀,身材比例勻称。
(2)评分标准:2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依情况对形象不佳者适当减0.1~0.2分。身高、腿形、形象三项得分的总和为身体形态分,身体形态得分从高到低排序。
(二)专项素质
1.悬垂举腿
(1)考试方法:悬垂于肋木上、收腹举腿至脚背脚尖触肋木,膝盖伸直,落下成悬垂。每名考生允许试做1次。
(2)评分标准:10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按规格要求连续完成10个,每少1个扣1分,中途停顿2秒扣0.2分。
2.引体向上
(1)考试方法:在单杠上做,正反拉不限,上拉时不许借力,下颌过单杠,放下时,两臂需伸直。每名考生允许试拉1次。
(2)评分标准:10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按规格要求连续完成10次。每少1个扣1分,中途停顿2秒扣0.2分。
3.劈叉(左右腿纵叉、横叉三种)
(1)考试方法:在地板或地毯上进行。
(2)评分标准:左右腿纵叉、横叉的起评分值分别为3分、3分、4分,实行减分制。要求姿态准确,腿及臀部、髋骨全部着地,裆部每离地面1厘米减0.2分。纵叉为髋部正对前方,前腿后侧及后跟与后腿前侧及脚背着地;横叉为髋膝与腿成一直线,膝盖、脚背朝正上方。
注:悬垂举腿、引体向上、劈叉三项得分总和为专项素质得分。
(三)专项技术
1.水上专项综合游进
(1)考试方法:在25米游泳池中进行米专项综合游。包括内容:25米单芭蕾腿,左、右腿不限,高于大腿1/2以上(以股骨大转子上缘至腓骨头计算大腿长),动作姿势按规则要求;25米潜泳(潜泳姿势不限,自由选择);25米脚向鱼雷,按基本动作规则要求;25米踩水(向前踩,双手前平举在水面上,手心向上)水位不能低到下巴。
(2)评分标准:以上四项动作的游进都按要求达到,并且在3分30秒内完成为合格,满分为10分,每项动作以2.5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每项动作没按规范要求完成,考评员可酌情给予扣分0.2~0.5分;未能完成动作者,该项动作扣至0分。四项动作总时间超出3分30秒后,每超2秒扣0.1分。
2.倒立
(1)考试方法:在游泳池进行。倒立20秒,水位不能低到腓骨头。腿要垂直,腿形要直,要有脚背、脚尖。
(2)评分标准:动作没按规范要求完成,考评员可酌情给予扣分0.2~0.5分;时间每少1秒扣0.5分,不足10秒或水位低到腓骨头以下者,该项动作扣至0分。
3.组合动作
(1)考试方法:在游泳池进行,考生一个个做动作。组合动作及顺序按考试规定的动作进行。
(2)评分标准:组合动作的内容及顺序为:冲起劈叉一越步一转体一双手跃起,4项动作满分为40分,每项10分起评,实行减分制。按国际花样游泳规则从0.1分起扣。4个动作应连接流畅,中途停顿者,考评员可酌情给予扣分0.5~1分。
三、其他
(一)服装要求:水上考试项目,泳衣(连体泳衣)、泳帽、水镜要按规则要求着装。
(二)考评员3~5人,应具备花泳的专业知识,并有一级裁判员资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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